加入收藏  |  设为首页  |  网站地图  |   联系我们
 咨询信息
标 题: 工作地变更公积金转入
业务咨询类别: 缴存
提交时间: 2018-06-28
内容描述: 本人因工作地变更,原缴纳地为惠州,现工作地变更为广州,现在在广州缴纳公积金,请问原公积金账户如何转入广州,有什么手续,需要准备什么资料,谢谢!
 处理回复
回复时间: 2018-06-28
回复内容: 您好!

    
    外省市或广铁分中心转入的,转入单位须先为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才可办理转入手续。职工的姓名、身份证件号码不齐全的或有误的,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后才可办理转移手续。

异地转入的:
(1)办理流程: 单位为转入职工开设个人账户→职工提供异地转入的材料→受理网点审核材料,并通过接续平台反馈至异地中心(3个工作日)→异地中心转账,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(由异地中心操作,5个工作日)→会计部资金转入与信息接收确认(3个工作日)→原受理网点为职工办理转移合并手续。
(2)办理材料:
①《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》一式两份;
②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(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);③并在前台签署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》和《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》(均无需盖单位公章);
③职工本人办理,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(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)。
(3)办理地点:中心各办事处、管理部办理。


谢谢您的咨询!
 
 
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网站帮助